大都昌-手机下载大都昌,离家再远不孤单!

 找回密码
 注册(请使用中文)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下载大都昌APP
搜索
查看: 7163|回复: 1

都昌革命烈士谭和的革命历程,汪墩前房谭村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17 15: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革命不言弃 谭和的革命历程 

都昌革命烈士谭和的革命历程,汪墩前房谭村人

都昌革命烈士谭和的革命历程,汪墩前房谭村人
人物简介
谭和(1898—1930),都昌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组织开辟了都湖边界革命根据地。历任都昌县农民协会执委、特派员,中共赣北特委交通员,中共湖口特支书记、中共湖口县委书记等职。1930年11月,率部突围遭伏击,中弹牺牲。
谭和,名昌宽,字介泉,1898年出生于都昌县汪墩前房谭村。他从小秉性耿直,不畏强暴。1921年考入省立第一师范读书。这是江西传播革命思想最早的学校之一,谭和受到浓郁的革命思想熏陶,决心投身革命。1925年暑假毕业前夕,谭和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后,谭和回到都昌,在源头港小学任教,秘密进行革命活动。1926年1月,同班同学、共产党员刘越奉命回县进行建党和开辟农运工作,他即与之配合,返茅垅、老屋等地开办平民夜校,宣传马克思主义。
1927年2月8日,都昌县农民代表大会召开,谭和当选为县农民协会执委、特派员。3月,县农民协会决定捉拿大劣绅刘云亭游街示众,刘云亭闻讯逃匿,谭和率汪家墩农民自卫军赶至徐家埠捉拿,一扫土豪劣绅往昔威风,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惩治土豪劣绅的斗争。不久,谭和奉命到左蠡前山开辟农民运动,建立了第八区农民协会。当时,有劣绅袁铁梅在当地组织地主武装,企图攻打八区农民协会,谭和领导革命农民,在汪家墩农民自卫军等配合下,于塞心坂与之激战,打退了地主武装的反扑。大革命失败后,谭和去九江寻找组织,与中共赣北特委取得联络,奉命留在特委任交通员,后又奉调赣东北特委。

都昌革命烈士谭和的革命历程,汪墩前房谭村人

都昌革命烈士谭和的革命历程,汪墩前房谭村人
1928年春,谭和受命在徐家埠建立中共都湖鄱地下交通站,任站长,具体负责都昌、湖口组织的恢复整顿。通过他的积极工作,先后于6月和9月,帮助湖口和都昌重建了临时区委。1929年2月,湖口划归九江中心县委,中共湖口临时区委改为湖口特别支部,他调任书记。同年9月,中央军委派周建屏去信江指导军事,途经湖口、都昌,于都昌汪家墩王滚垅村召开两县党的负责人会议,会议决定由谭和负责,组织两县武装人员夺取汪家墩“靖卫团”枪支,建立革命武装,开辟都湖边界革命根据地。9月24日,谭和率队一举夺得“靖卫团”步枪11支;28日,于湖口城山密庙成立了工农红军赣东北第一游击大队。随之在都湖边界实行武装割据,创建工农政权。至1930年,先后建立3个区60个乡的农民协会以行使苏维埃政权职责,使有组织的群众达2万余人。
1930年3月,中共湖口特支升为县委,谭和任县委书记。是时,中共江西省委派徐德到湖口指导工作,实施省委关于九江暴动计划,决定4月13日攻打都昌徐家埠。结果进攻失利,大队长周赓年等二十余人牺牲,损失长短枪二十余支,致使湖口及赣东北第一游击大队遭受惨重损失。5月,省委命湖口县委组织二次攻打县城,谭和根据实际情况,阐明“游击队避免打硬仗”的理由,率部向彭都边界转移。6月,都、鄱、星三县武装斗争相继失败,都、鄱游击队余部转至湖口与第一游击大队合并,旋又遭三县国民党军“会剿”。7月初,中共赣东北特委通知第一游击大队配合赣东北红军独立第一团攻打鄱阳。结果独立团因故未行动,第一游击大队孤军作战而被围,大部牺牲,少数突围去信江苏区。
游击队走后,谭和召开县委紧急会议,号召党员隐蔽分散,坚持斗争。然后于7月中旬赴上海,向中央报告了湖口斗争经过及失败的原因,随之又奉命返县领导地下斗争。10月,红十军来湖口,帮助恢复了中共湖口县委,谭和继续担任书记,领导全县人民广泛建立苏维埃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11月上旬,国民党军围攻老苏区,红十军急速回师弋横,湖口等地新苏区再度沦陷。14日,谭和率湖口苏区干部与赤卫队突围去鄱阳肖家岭与四县总指挥部汇合,于彭泽黄板桥遭敌五师伏击,不幸中弹牺牲。(资料提供:九江市史志办)
本文来源:都昌县人民政府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郑明明(三中) 2021-11-17 22:03 魅力值 +1
一生有李 2021-11-17 19:01 魅力值 +1
下载大都昌APP手机版发贴更方便;发贴后用户可自主删除或修改; 请勿发布侵犯他人名誉的信息,请勿发布影响政府形象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1-17 15: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感谢楼主发贴,下载大都昌APP,发布更方便 ! ↘点此下载APP
下载大都昌APP手机版发贴更方便;发贴后用户可自主删除或修改; 请勿发布侵犯他人名誉的信息,请勿发布影响政府形象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都昌 ( 赣ICP备15001477号 )

赣公网安备 36042802000125号 版权所有©九江优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法律顾问:杨律师15949571630

GMT+8, 2024-5-19 07:36 , Processed in 0.04901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