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周边县城如湖口彭泽都开始有了共享单车,小编就猜测都昌是不是很快也会有了呢,毕竟都昌可是人口大县,没过多久,就在网上看到此消息了!
关于都昌县城市共享电动单车引入服务采购公告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受都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都昌县城市共享电动单车引入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XHFZB-DC-BX19001)进行比选方式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具备共享电动单车管理营运能力。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 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 月 20日,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 11月 21日至2019年 11月 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3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 11月29 日15:00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29 日15:00(北京时间)。
8.比选地点:江西省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开标厅。
9.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都昌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但先生 联系电话:15270228309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2-5555588 电子邮箱:3156550356@qq.com 账户名称: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都昌县县府路支行 帐 号:194 734 342 884
来源:都昌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