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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网友“无奈的社会”在网络上发帖反映,称本人购买了邵某某静谷书香苑小区11幢3单元×房,于3月26日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定金20万元。
在帖子中,网友“无奈的社会”声称,她在购买此房时邵某和她老公要求现金全款支付,因她本人资金不够只有卖掉现住的房子再有能力去购买,事先都与他们夫妻说清楚了,如今,她的房子卖了,而邵某某失信违约,导致她无家可归。
在帖子中,网友“无奈的社会”还动员其他的网友暂时不要购买她的房子,以免有争议。并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和合法权益。
该信息发布之后,很多网友都站出来指责邵某某的行为可耻。当晚,邵某某很多朋友都给她打电话了解详情,邵某某此时,也是满腹怨气,她详细的介绍的事情经过。
邵某某2017年就在网络上发布了她卖房信息,今年三月份,程某某就给邵某某打电话,实地看了邵某某的房子,非常满意,想购买邵某的房子。当时,邵某某要全款购房,而程某某此时又没有那么多现金,程某某表示,先支付一部分,等卖了阳光花园的房子再付全款。3月26日,程某某给邵某某支付了五万元的定金,并写了收条。之后几天,程某某常常给邵某某打电话,有几次,邵某某还故意没接电话,因为邵某某担心程某某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4月1日,程某某又给邵某某支付了十五万元定金,并写了收条。此时,邵某某和程某某双方还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其中第三条的内容是:协议签订后,甲方(邵某某)负责在四月二十日之前办理好房屋合同改签,合同改签后,甲方协助乙方(程某某)在静谷书香苑开发公司签订新的合同(并将原开发公司开具的收据交给乙方),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改签好合同,必须及时交还给乙方所交的人民币贰拾万元。
邵某某和程某某签订合同之后,邵某某立马找了都昌县房产管理局,都昌县房产管理局告知,目前都昌县城在棚户区改造,短时间内房屋转让合同很难完成。邵某某立马告知程某某,在四月二十日前不能改签好合同,于是立马把贰拾万元定金返还给程某某。
邵某某完全依照合同行事,可是程某某却借助互联网,煽风点火,把合同的重要条款去掉,以至于邵某某的名誉受损。邵某某也咨询了都昌县人民法院,法院表示,此类案件完全可以起诉,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也必须依法依规。
程某某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恶意颠倒是非,完全不负责任的发表个人观点。如果程某某有疑问,双反完全可以坐在一起,一起到都昌县房产管理局当面了解情况。
在此,希望各位网友不要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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