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有料 发表于 2018-9-5 10:55:05

都昌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为逃避法律责任手机关机......

9月2日凌晨1时许,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郊中队民警接到到指挥中心110指令,都中公路大树乡玉阶村邵家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往县城方向逃逸。当天上午9时许,该大队城郊中队民警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预案,调取天网视频,发现一辆悬挂“赣G**302”号牌的黑色夏利小型汽车,有交通肇事嫌疑,遂电话通知该车车主至大队办案中心接受调查,该车驾驶人侯某某(男,36岁,阳峰乡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当天将手机关机,民警隧通知其户籍所在的村委会主任劝其配合交通民警的调查,最终迫于各方压力,当事人侯某某来到大队投案。经查,该黑色夏利小汽车车牌为赣G**302确系“902”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车辆,据驾驶人侯某某供述称,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心存侥幸心理,以逃避法律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目前,该侯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送至九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此外,他还将承担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降级的法律后果。(网络配图)

反腐旺人 发表于 2018-9-5 18:48:43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桑志武 发表于 2018-9-7 07:22:46

现在马路上天网视频无处不在,交通事故不要抱着一点侥幸来逃避法律的责任。注意开车,小心为妙。祈福老天保佑自己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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