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华平 发表于 2018-7-1 16:44:01

关于棚改办故意拖延签约的事实陈述报告本人邹华平,在

关于棚改办故意拖延签约的事实陈述报告
本人邹华平,在沿湖路(原县汽车站安置房)有一套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邹华平。房权证的号码为013373,发证日期为2010年1月8日。另外还有县政府安置房的登记证明,汽车站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以上都证明这套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与任何人无关。但是,工作组的人听信我前妻柳美琴和儿子邹宇的片面之词,人为制造纠纷,至使房屋拆迁补偿款签约至今未能完成。我是5月3日从温州辞工回家积极支持棚改工作,没要工作组做一点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辛苦查找,找到了一套出租房,在本月7日搬空了属于本次拆迁的房子,并安置了我的70多岁的老娘。本月12日工作组完成了房屋腾空报告。当天下午工作组通知本人去棚改指挥部二楼正式签约。可是,万万没想到正在签约时,签约三组有人说,这个房子有纠纷,无理中断签约。二楼负责人沈太平没有询问纠纷的原因以及我个人的情况,就叫我自己解决纠纷。并且说:这是棚改办付指挥长彭松贵(手机号码为:13879293098
)认定为有纠纷,不能办理签约手续。他承认是我前妻的同学。我很惊愕,这是什么情况?我是这套房屋的法定所有人,谁能争夺我的法定个人财产。我要问一下:这还是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都昌县,这次棚改是不是安照谁是房主谁做主的原则来办理的,或者是这次拆迁不是尊重房主的意愿,而是可以徇私枉法,人情大于法律,棚改工作人员可以知法犯法了。现在是法制社会,我相信人民政府会主持公道的。
补充说明:我与前妻柳美琴在2010年4月26日协议离婚,我将东街一套80平米店面和半套房子分别给了前妻和儿子,我是净身出户,身无分文。我现在和我妻子以及三个女儿、三个外甥挤在一个50平米的公租房里,我和妻子都没有工作,没有一点生活来源,如果棚改办再无法无理的拖延签约,出了事情谁能承担,谁可以承担法律责任?

拆迁户:邹华平
2018年6月22日

柳美琴 发表于 2018-7-2 20:53:34

因邹华平迷恋炒股,不顾家人劝阻,挪用公款,并被工商银行开除,欠下巨债,债主上门讨钱,对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所以我俩协议离婚,离婚时,他说叫我等他几年,看他表现,我为了儿子,这八年来,一直在,就是为这个家,邹华平的外债都是我帮他还的,我一人操办儿子婚事,还有照顾他妈住院,逢年过节都和他妈在一起过。他和那女人在一起,慌忙把他母亲迁到鹰嘴坂陈村,费用都是他母亲拿的,他将他母亲的存折拿去。并质问他的母亲,这些年退休金都去了哪里?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些年,用的钱都是谁给他寄的,都是我和她母亲寄钱给他用,他在外面根本就不工作,过着吸血的生活。

柳美琴 发表于 2018-7-2 21:40:28

我本人
我与邹华平是2010.4月离婚,他说的沿湖路那套房产是2005年的安置房,当时那房子我补了4000多,那是我婚内未分割的财产,是他一次又一次害这个家 ,给这个家带来无尽痛苦,他嫖赌逍遥。靠吸家人的血过日子。还有什么资格说啊。

陈文静 发表于 2018-7-3 00:38:51

都昌有料 发表于 2018-7-1 17:45
法院应该有判决书,可以找出来,给工作人员查看。

听说当时这房子都没提,毕竟是邹他妈住,他自己离婚后也要住,现在拆迁有钱分都来吃这块肥肉,赶尽杀绝,这样闹下去可怜了他的母亲,最后却落了个没地方终老的下场!这更说明他们家人除了财产利益关系,无亲情可言,真是让人心寒。

柳美琴 发表于 2018-7-2 22:20:21

一个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亲人,等于白活了一辈子,到后来终归是一个零,自私自利的人就是那种结果。

反腐旺人 发表于 2018-7-2 21:49:29

柳美琴 发表于 2018-7-2 21:40
我本人
我与邹华平是2010.4月离婚,他说的沿湖路那套房产是2005年的安置房,当时那房子我补了4000多,那是 ...

对家庭不负责任的人靠不住,你很明智,自强!赞!


东西南北 发表于 2018-7-2 18:36:45

都昌的国家公务员办事就是只要有一点小事就会推三阻四,明知可以办就是不给办,除非你有人。要不然让你跑断腿。

超更奶茶 发表于 2018-7-18 11:15:43

我想问一下所有的女人,如果你前夫欠几十万,你是不是,这样的执着,要帮前夫还款,炒股有输有赢,人生有起有落,同甘共苦你不陪,荣华富贵你是谁……

柳美琴 发表于 2018-7-2 22:40:58

陈文静 发表于 2018-7-1 18:42
可恶,支持棚改工作反遭其害,个别当官的知法犯法或者说是一个法盲,明知不可为而却为之,实属乱作为,乱作 ...

你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哈。你陈文静和邹华平结婚就是冲着房子来的。当时你跟邹华平的母亲怎么说的,你不要这个家里一分一毫。你已经三次跟别人骗婚骗房子,现在邹华平得你洗了脑。

陈文静 发表于 2018-7-1 18:42:33

可恶,支持棚改工作反遭其害,个别当官的知法犯法或者说是一个法盲,明知不可为而却为之,实属乱作为,乱作主,这也难怪,又是同学不帮帮谁,再听说己经退职二线又没人敢拿他怎样,当然胡作非为,明知別人胡绞满缠却愿做她的帮凶合为一体,希望网友们主张正义,公道自在人心。

辉^_^哥(曹) 发表于 2018-7-4 12:51:44

很简单啊,她老母亲的话应该可信。。有什么好吵的。

都昌有料 发表于 2018-7-1 17:45:04

法院应该有判决书,可以找出来,给工作人员查看。

反腐旺人 发表于 2018-7-1 18:59:51

权?法?孰轻孰重?那要看什么地方,都昌,呵呵,难说了!

无情 发表于 2018-7-1 23:52:40

都昌银 发表于 2018-7-2 05:48:35

都是看到了钱字,如果不拆迁,那老房子你前妻看你都会去看

反腐旺人 发表于 2018-7-2 21:40:16

这本经好难念!好自为之!

陈文静 发表于 2018-7-3 00:58:16

柳美琴 发表于 2018-7-2 20:53
因邹华平迷恋炒股,不顾家人劝阻,挪用公款,并被工商银行开除,欠下巨债,债主上门讨钱,对整个家庭造成了 ...

过去的事,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人生自古谁无错,难得改过重做人。真正爱一个人是懂得包容,谁对谁错谁又能说得清,给别人一个空间同时是给自己一个空间,过去的永远让它过去,人过半百何需计较?女人总是受害者,苦了自己,任劳自怨,古人云:家丑不可外扬,心平气和协商哪有办不成之理?钱财乃身外之物,互相对得起就行,几十年的相处没有感情也有恩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何苦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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