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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刚提新车因这事,招致警察上门,还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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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6 11: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来源:都昌城镇警事

从今年6月1日起,都昌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下列范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范围:县城区域,具体按线段划分为:


东禁放线:北起迎宾大道,包括启秀旺府、阳光花园、三兴纺织厂、鄱阳湖大道沿线,南至赣北农贸市场;

南禁放线:东起鄱湖国际珠贝城,经东湖大道、东湖南岸沿线、南山广场、城市客厅、西湖南岸沿线,西至文体中心。

西禁放线:南起文体中心,经矶山大道、城西大道沿线,北至弘毅国际汽车博览城;

北禁放线:西起弘毅国际汽车博览城,经万里大道沿线、县府北路、城北春天、新妙湖大道沿线、芙蓉山工业园,东至县委党校。




禁燃禁放

蜀黍不是在开玩笑

是认真的

也是动真格的


近日

有人就这样摊上事了

喜提新车是件喜庆的事情,但不顾禁令,随意燃放鞭炮,却会招致警察上门。



  9月18日上午9时许,芙蓉山工业园区一鞋厂喜提新货车,为了图个热闹、喜庆,工厂一工人陈某某把车开到工厂大门口燃放鞭炮,爆竹声声不断



当大家还沉浸在提新车的喜悦中时,有居民不乐意了,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被吵得不行,所以有群众打了报警电话。城镇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马上来到现场,确认是陈某某燃放爆竹后,将他带回了派出所。



经调查,陈某某对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某处以罚款500元人民币处罚,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违规燃放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凡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放爆竹,作为当事人来说,

可能只是图喜庆,是老传统了,

但是对周边市民来说却是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


不管是结婚也好,还有买车买房,

群众都有这个习惯,

因此这一块管理起来还是挺困难,

需要广大都昌县居民自觉养成良好习惯,

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我县禁燃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机关随时进行巡查监管。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切勿以身试法。如有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有权进行劝阻、举报。



为了你我他的身心健康

请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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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辰珠宝 2018-9-28 11:46 魅力值 +1
袁安 2018-9-26 22:54 魅力值 +1
火火 2018-9-26 18:07 魅力值 +1
二货快跑 2018-9-26 13:20 魅力值 +1
无奈人生 2018-9-26 11:41 魅力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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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6 12:16:02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
罚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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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6 13:02:28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傻呀!放烟花呀!烟花贵也响亮,爆竹响还罚款,24号那么多人放爆竹也没见罚款,算你倒霉,买了新车,别人眼红做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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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00:59:49 大都昌APP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严查这个事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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